本报记者 李 冰
5月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多地分行披露非银行支付机构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示表,涉及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上海程付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程付通”)、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付通”)等机构,变更内容包括机构更名、管理层调整等事项。
在管理层调整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大发彩票购彩大厅》上海市分行同意支付宝变更蔡年余为该公司副总经理(合规负责人)、变更林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东方付通变更郭俊锐为该公司副总经理;程付通变更孙兆波为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在更名方面,东方付通变更公司名称为“东方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同意双乾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乐在支付有限公司”。此外,程付通变更注册资本为2亿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年内支付机构密集调整,是行业新规、市场竞争以及机构高管人员个人职业发展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机构自身来看,通过高管团队调整可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机构更稳定运营和合规发展。”
多位受访者认为,支付机构高管调整也受到行业新规影响。2024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对支付机构的高管人员配置和任职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条例》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支付结算、金融、信息处理业务2年以上或者从事会计、经济、信息科技、法律工作3年以上,且高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独立性、良好的从业记录等。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具有5名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要求对支付机构高管人员任免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年内多家机构对管理层调整的原因之一。除了合规相关要求,支付机构人员密集调整也是支付机构根据市场变化以及自身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预计后续支付行业相关调整仍会持续。”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说。
除此之外,年内也有多家机构出现了股权调整。例如,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2.7186%增加至61.0017%。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上海易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0.012%变更为80.52%等。
“未来支付机构合规性会进一步增强。支付机构通过调整及加大对合规风控体系的投入,确保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提高合规经营水平。”娄飞鹏表示,年内支付机构调整仍将持续。
责任编辑:杨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