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又有多家第三方投顾被罚。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各地证监局网站发现,4月份至少有9家三方投顾(8家公司,《可以玩pc加拿大的网址》1家分公司)被罚。从被罚的措施来看,有的被出具警示函,有的被责令改正,有的被责令改正及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还有的被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等。
从具体的违规行为来看,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未登记,使用夸大、误导性表述,新媒体直播管理不到位,客户适当性管理不足,合规和内控不到位等。
天相财富管理顾问青岛分公司:从业人员未登记
4月30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聘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的员工直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营销、客服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依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该单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应当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规范展业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天相财富管理顾问:使用夸大、误导性表述
4月18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员管理方面,存在部分人员无资质展业的情况;二是营销行为方面,存在承诺收益,使用夸大、误导性表述,运用部分个股过往业绩进行展示宣传,未在宣传环节向客户说明所提供产品局限性的情况;三是提供服务方面,存在部分投资建议无合理依据、未向客户说明投资建议依据来源、未进行风险提示的情况;四是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部分产品审核流程虚设的情况。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该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强化内部控制,提升合规水平。该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和讯信息科技:对人员自媒体展业缺乏有效管理
4月11日,北京证监局对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能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二是证券投顾业务的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不规范,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承诺或保证投资收益的行为;三是未有效执行对客户的风险测评;四是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未告知客户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登记编码;五是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健全,对从业人员通过自媒体平台展业缺乏有效管理。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2020年10月修订)》第三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2020年10月修订)》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对上述问题认真整改,强化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你公司的整改情况。”北京证监局表示。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未聘任合规负责人
4月9日,上海证监局对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该公司存在未成立合规部门、未聘任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情况,合规管理机制未有效建立。
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及66号修订,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该单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上海世基投资顾问:客户适当性管理不足
4月9日,上海证监局对上海世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个别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2020〕66号修改,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二、部分营销宣传内容存在误导性表述,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三、公司客户适当性管理存在不足,未准确识别客户身份,不符合《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四、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够健全,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该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利多星(上海)投资:营销内容存在误导性表述
4月7日,上海证监局对利多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部分营销宣传内容存在误导性表述,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及66号修订,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部分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三、公司编制的研究报告以及部分员工向客户发送的投资建议未注明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登记编码等信息,不符合《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检查调取的营销宣传留痕材料等证据证明。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督管理措施。责令该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同时责令该公司在本决定书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每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全面检查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和规范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并予以改正或消除,根据检查情况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该公司应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上海中广云证券咨询:新媒体直播管理不到位
4月7日,上海证监局对上海中广云证券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部分营销宣传内容存在误导性表述,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及66号修订,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部分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三、新媒体直播管理不到位,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四、公司合规制度执行不完善,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检查调取的营销服务留痕材料等证据证明。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自收到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之日起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并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在暂停新增客户期间,公司应当每月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启明星云数据:部分投资建议缺少合理依据
4月7日,上海证监局对启明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部分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及66号修订,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二、部分营销宣传内容中存在误导性表述,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三、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与公司业务规模不相适应,对营销素材审核存在不足,未按照制定的合规办法对高风险客户进行回访,反映出你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存在不足,合规制度执行不到位,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四、部分投资建议缺少合理依据,不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检查调取的营销服务留痕材料、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自收到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之日起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并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在暂停新增客户期间,公司应当每月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山东神光咨询:合规和内控不到位
4月15日,山东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未在营业场所公示所有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的姓名及其登记编码。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韦子蓉